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。
一位上海知青,下放期间,收留了一条流浪狗,此后在三年多的插队时间里,人与狗朝夕相处,结下了深厚的友情。后来,在“大返城”洪流中,这位知青即将离开所在乡村,返回都市。回城的前夜,主人抱着狗说了许多依依惜别的话。狗仿佛听懂了主人要表达的意思,眼里闪动着泪花,嘴里发出伤感的啍声,头在主人的怀里不停的拱动着。第二天,主人将狗洗的干干净净,又喂了最后的食物,然后依依不舍的将狗交给了大队书记。次日清晨,当送知青的拖拉机驶出乡村时,那条狗也追着拖拉机跑了很远,很远……
此后的一段时间里,村民们看见那条狗每天卧在村口的路旁,目视着前方。虽然不知道它在想什么,但大家都知道它是在等候主人的归来!
几个月后,大队书记陆续收到了那位知青的书信,当他想给这位知青回信时,却怎么也找不着来信。有一天,书记无意当中,在狗窝里发现了那几封来信被狗紧紧搂在怀里。原来,狗从来信中闻到了主人的气味,就把这几封信叼到窝里,日夜相伴,以解相思之苦。
终于,书记有一天趁狗不在窝里之机,将那几封书信取回家里准备给知青回信。不大一会,门外传来狗的叫声,书记寻思狗饿了在要吃的,于是拿了一些食物给狗,谁知狗置食物于不理,依旧对书记狂吠不止。在疑惑一阵后,书记恍然大悟,“它是在要书信!”随即,书记将那几封信递给狗,它立即叼着信回到窝里。看到这个场景,老书记的眼睛潮湿了,他喃喃自语道:“真是条义犬啊!”
当那位知青得知此事后,泪流满面,难过了许久仍难于平复,也成了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隐痛。
几十年过去了,那位己年逾花甲的知青再次踏上了他曾经洒下青春汗水的土地。面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乡村,他百感交集。抚今追昔,他不禁想起了那条忠实的爱犬。他一边泪如雨下,一边发出呼唤爱犬的口哨,口哨声在空旷的原野久久的回荡……
一个年轻貌美的女知青,下乡的时候刚满18。后来,她被一个混混强暴,和她同去的一个知青因为喜欢她嘛,就失手把那混混砸死了。
因为水土不服,她一到那儿就生病了。男知青就费劲巴力的煎草药给姑娘治病,自掏腰包买来一只鸡熬鸡汤为她补身子。男知青家世代行医,他原本是准备返城后就报考中医大学的,女知青啥都不懂,也不会,都是男知青带她干活儿,两个人从素不相识到暗生情愫。再加上生病这档子事儿让他们的感情更是越来越深。他们住的房屋也离得很近,女生一个人住很恐惧,窗户纸也是破破烂烂的,总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半夜三更去偷窥她,所以她怕的不行。每到这个时候,男生就会借故上厕所把一些人惊走。
她不知道的是,她一到那儿,就引来了一阵轰动,因为太漂亮了嘛,再加上得体的打扮,在一些人眼里可不就像天仙一样的。大部分人都很纯朴,即便认为她很漂亮,也顶多不过是欣赏一下。但极个别的可不会这么温文儒雅。那个家伙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,整天东游西逛,不务正业,哪家饭熟了,他就去守着,时间一长,大家都怕他了,远远看到他来,都把门关的死死的,不让来蹭饭。
女知青开始来的时候,混混没看到她,后来,在收工回家的路上,被混混发现了。当时人多,混混不敢起歪念头,但已经把主义打在了女孩身上。
他怎么做的呀?他今天去偷李婆婆家的一捧青椒,明天去摘王大爷家的??,后天又去张寡妇家偷来一些蒜苗,然后就放在女知青的窗台上,讨好她,然后好伺机而动,女知青莫名其妙,一开始,她以为是村民们送的,但后来一想,不对啊,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,于是,她就很怀疑了。有天,她悄咪咪的躲着看究竟是谁做的,后来发现是一个混混鬼鬼祟祟的出现在窗子外面,她明白了。混混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。但她不敢明着得罪人,人生地不熟的,只打定主义离他越远越好。
但混混怎么会罢休?不过他也不是没有一点忌讳,毕竟隔壁住着一个高大威猛的小伙子,而且混混也打听清楚了,小伙子喜欢姑娘,两个人上工下工基本上形影不离,这让混混无端嫉恨,总觉得让这个家伙近水楼台先得月了,他就寻思着怎么把小伙子给骗走然后再作案呢。于是,某一天夜里,村子里的大草垛无端起了火,大家都去救火去了,要知道,那个年代的牲口都是喂稻草,所以草垛子很重要。姑娘也准备去,小伙子心疼她,说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,让她早点休息,于是端上洋瓷盆就开门出去。他前脚刚走,混混后脚就进了姑娘的房屋,姑娘房屋门是栓了的,但一个脆弱的木门,哪禁得起混混的暴力。混混几脚就踹开房门,姑娘吓得魂飞魄散,急忙披上衣服,穿好鞋子,她大声问是谁,混混也不说话,就这么趁着无边夜色破门而入。
黑灯瞎火,姑娘虽然没有完全看清楚对方是谁,但看他走路的身形,姑娘明白了对方是谁
姑娘正准备呼救,被混混一把捂住了嘴。其实,从混混进门到姑娘惊醒,也不过瞬息之间,因此,姑娘还没来得及喊出声,就被混混摁在床上。又死力把她嘴给捂住了,姑娘拼命挣扎,宁死也不愿意让混混得逞,但混混有一把子力气,他恶狠狠的扇了姑娘几巴掌,又死力把姑娘脖子掐住,把姑娘掐晕过去了。混混发泄兽欲完毕,小伙子救火回来了,他一看姑娘的门洞开着,混混正在穿衣服,他一下子忍不住血冲脑门,拿起一条扁担就打过去,两个人就撕打起来,混混不是小伙子的对手,小伙子把混混拽到门口院坝上一下下的狠揍,混混痛的满地打滚,小伙子依然没有消气,他搬起一块大石头几下子就把混混给砸死了。
姑娘慢悠悠的醒过来,发现自己遭遇了不测,她又痛又恨又羞,哭的撕心裂肺。小伙子也很心疼,自己珍视的女孩子居然被一个畜牲给害了,姑娘明白,小伙子杀了人是不争的事实,如今怎么挽救,事不宜迟,夜长梦多。于是她就和小伙子一起去了大队公社,姑娘是去报警,小伙子是去投案自首。那个年代,姑娘的勇气可嘉。后来,查清楚了,草垛子是混混放的火,小伙子救人心切,失手打死了强奸犯,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混混一死,大家拍手称快。纷纷表示,小伙子是为民除害。
返城后,姑娘嫁人生子
她不是不想等小伙子,无奈父母催的急,再加上又出了那档子事儿,父母越看姑娘越糟心,姑娘回城后进了纺织厂上班,认识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南通男子,男子是离异,于是就胡乱嫁给了他,婚后,虽然姑娘生了两个孩子,但一直丈夫遭受家暴。男子第一任老婆就是被他给打跑的,姑娘也想离婚,一来两个人没有感情基础。二来,她一直惦记着小伙子。但姑娘父母不准她离婚,说离婚丢人现眼死了。
就这么熬着。有一次,她丈夫喝醉酒了去游泳,就再也没有浮起来。姑娘成了寡妇,此时,她已经四十多了。但岁月对她格外优待,并没有留下什么太大痕迹。
小伙子出狱后也结婚生子
小伙子出狱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多了,原本的远大理想已经烟消云散,后来经人介绍,小伙子认识了一个百货公司的售货员,两个人喜结连理,生了一对龙凤胎。然而,就在孩子十多岁的时候,妻子出轨了,两个人就离了婚。主要是妻子太年轻了,小伙子比她大十岁。再则,小伙子太方正,也不会赚大钱,这让妻子瞧不起。
离婚后,很多人又做媒给小伙子,小伙子一直没有答应,一来怕孩子受委屈,二来他同样惦记着姑娘。但茫茫人海去哪里寻找?那个年代并没有现在这么便捷的联系方式,基本上就是通讯靠吼,治安靠狗,交通靠走。两个人一直惦记着彼此,却在以后的人生再也没有交集。
又过了十多年后,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,此时已经过了千禧年。
两个人已经是五十大几的人了,儿孙满堂,也就彻底歇了心思。
就这样,一对曾经那么相爱的男女因为时代的洪流,永远告别了他们纯真的年代和爱情。细想一下,缺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,人生苦短,要做的事情实在好多好多,爱情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项而已。
一九七三年春,我们村“知青点”,也就是青年队,来了一个叫张慧娟的女知青,因为青年队没有女宿舍,大队将她安排到村小学,和女民办教师刘静在一起吃住。
别看张慧娟长得细皮嫩肉,干起活来却是个狠茬,当年便获得了“铁姑娘”的光荣称号,并与我村的青年黄新亮一起参加县劳模表彰大会。看着二人戴着红花站在一起,台下有人玩笑着说:“真是天生地设的一对呀”!
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。大队民兵营长,黄新亮的堂叔黄如贵做起了热心的“媒婆”,当即找张慧娟“谈心”,并鼓励侄子去勇敢地追求幸福。黄新亮接连请张慧娟吃了几次粉条炖大肉,弄得涉世未深的张慧娟既兴奋,又不知所措!于是,悄悄地把这事儿告诉了刘静老师,刘老师早就看在眼里,只是不便问及,见张慧娟主动提及,沉吟了好一会,才漫不经心地说,这婚姻呀,老一辈人说,嫁汉,嫁汉,穿衣吃饭,讲究门当户对,现在不兴这些了,但相互般配,两厢情愿还是应该的。
完了又明知故问地加上一句:“你是高中毕业吧,又是城里人,以后的路还长,没准还能上大学呢”!张慧娟不是傻子,自然懂得话外音,刘老师明明是在责备自己,被两顿粉条炖大肉塞住了嘴!于是,婉拒了大队营长的好意,有意疏远了黄新亮。黄如贵知道,一定是刘静上的“烂药”,提起刘静,黄如贵心中不免恼火,两人早年就有一段恩怨,至今依旧视着路人。
原来,刘静早年嫁给一个国民党的营长,结婚不足两年,丈夫随军败逃台湾,刘静只好回到娘家,因没有什么劣迹,又有一些文化,大队聘她做了临时民办教师。刘静贤淑的为人,漂亮的仪表,深深吸引了黄如贵,几乎让他茶饭不思,但刘静郑重声明,今生决不再嫁!黄如贵多次求婚被拒绝后,由爱生恨,至今耿耿于怀。如今又坏侄子的“好事”,真是欺人太甚!
恰在这时,大队举办扫盲班,刘静一人实在忙不过来,便让张慧娟来帮忙,由于熬夜,张慧娟白天干活时精神大减,并且还偷着看一些不合时适的小说,很快被勉去了“铁姑娘队”队长的职务。黄如贵认为,张慧娟是受了刘静的毒害,建议大队勉去刘静民办教师的职务,并交公社审查。但大队认为查无实据,没有理由将人家交到公社,特别是大队支部书记,他知道这里面的来根去理,压根就没有当回事儿。
黄新亮没有追上张慧娟,虽说心中闷闷不乐,但也有自知之明,毕竟自己是文盲,人家是城里人,拿刘老师的话说,既便勉强结了婚,肯怕以后的日子也不一定顺气。后来不少例子都证明刘老师的预见性,很多和农村人结了婚的女知青,丢下儿女回城,弄得鸡飞蛋打。不久,刘老师让黄新亮来参加扫盲班,并把班里的一个姑娘介绍给他,刘老师说,黄新亮是个好青年,这二人很般配!不久,:黄新亮喜得贵子,恭恭敬敬地请刘老师和张慧娟喝喜酒。并且,这孩子很有出息,一九九二年考入南开大学,成为我们这里闻名乡里的医学博士。
一九七六年,张慧娟结束了知青生涯,返回城里。几年来,她和刘老师形同母女,自然依依不舍。临行,刘老师为她买了一些书,嘱她回去不要忘了读书,以后能派上用场。如果有就业的机会,就选择做教师,她认为张慧娟天生是块教书的料儿。果然,一九七七年,张慧娟考上师范,遂了刘老师的心愿。大学毕业后,教了一段书,因成绩突出,加上那些年特别,强调干部队伍年轻化,知识化,张慧娟被调到县文教局,两年后被提为局长。
一九八八年,年近六旬的刘静老师因为不是正式民师,没有转正的机会,被清退回家,有人建议她去找张慧娟,但刘老师始终没有在她面前提及,她知道慧娟的脾气,自己不能难为她,只是一个人黙黙地在乡下生活。
直到一九九0年,张慧娟来了,要把刘老师接到家里去,她恳切地说,您就是孩子们的姥姥,没有您,就没有我的今天!从此,“姥姥”就和张慧娟一起住在城里,不知情的人一直认为是张慧娟的母亲,直到二00三年去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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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3年我们村只来了一个知青,他是南京人,来的时候有二十多岁了,他叫石殿青,他来到我们村,队里给他安排了队里的房子,在饲养牛棚的边上,那时我也爷爷就是饲养员,也住在那里,和那个知青紧挨着住隔壁,我天天跟着爷爷玩,也就和石殿青很熟悉,他喜欢逗我玩,平时他和社员一样,出工干活,回家自己做饭,他没有什么爱好,有时候他和我晚上看星星,告诉我哪里叫银河,哪里叫北斗星,哪里叫北极星,哪里叫牛郎星和织女星。
石殿青平时和村里人们一样,进进出出,穿着打扮看不出是个外乡人,只有说话口音不同,他是地地道道的南京口音。
在这里他干了2年后,有个赤脚医生的机会,村里让他干了赤脚医生。也是这次机会彻底的改变了他的命运。
以前的赤脚医生是队长的侄子,他托关系去了国营化肥厂当了工人,其他人干不了,就选了石殿青。
从此,石殿青走门串户,成为每家的座上客,和村里的家家户户建立起了联系。天长日久,1年后,和村里的一个姑娘谈恋爱了,那时人们都很保守,谈恋爱是偷偷摸摸的,那女的有时候来找石殿青,我只要不上学,都会跟着爷爷喂牛喂猪,所以我经常见到那女的来找他。
后来,石殿青就和那姑娘结了婚,成了她家的上门女婿。
在我们农村,都有个通病,你是个外地人和人们没什么瓜葛时,都平平淡淡,视而不见,当你有用时,都会相敬如宾,但你娶了这家姑娘,就成了村里人,以前做赤脚医生时积累的好感和人气就打了折扣,按理说,不看僧面看佛面,成了上门女婿,又做赤脚医生,应该是人人更加尊重才对,但事情的发展却不是这样的,首先挑起不安静的就是那女家的旁系家人们,认为女家的遗产被别人拿走了,明里暗里不待见石殿青。
就这样,磕磕绊绊的生活到1981年,这期间他们有了2个女儿。
1980-1981年,大兴知青返城,石殿青也想回城,想带着老婆孩子回城,他来来回回跑了2年,不下十几趟,结果就是没办成,只好生活在我们村,说心里话,他当时活得挺憋屈。到了1985年,家里父母双双去世,没有了其他亲人,他和老婆孩子处理完南京的后事,就回来了,一直种着他们的责任田,常年淹没在热火朝天沸腾的农忙之中。
就这样,石殿青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说着江苏话的村里人,但在人们心里他依然是个外地人,遇见说话,总觉得缺点啥,但大多数人们都和平时一样寒暄而过。
石殿青今年75岁,还健在,老伴10年前就去世了,他住在城里的二女儿家,大女儿嫁到了外地,在农村的家业也都变卖了,在村里真的没了落脚之地。
石殿青是一个厚道人,从不惹事,看得出他这一辈子生活的挺不顺心,当然这不是家庭上的,是他有故乡回不去的人生忧伤。
这就是一个从当年血气方刚到年老心怀遗憾的知青人生。
那时已结婚,在宣传队工作。不是插队的对象,在欢送知青下乡的当天,马路两旁占满了欢送的人群,我也是其中一员,看到卡车上的知青向人群招手,欢送的人更是激动万分,好不热闹!当时想如果不结婚再小几岁我也坐上汽车了!
一提到知青,就想起了七十年代轰轰烈烈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,成批成批的城市中学毕业生以及长时待业青年,响应党和国家号召,在锣鼓声中高呼着“到广阔的天地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”,“我们也有双手,不在城里吃闲饭”等口号,胸带大红花,身背行装,乘坐车辆,在一遍欢送声中奔赴到农村各地安家落户,从事农业生产劳动,寻找和创造自己的未来。
知青下乡,不但向农民学思想,学种田种地,而且又把自己的文化知识及特长,用在农村,用于生产劳动,积大的支援农业,不但充实了农民队伍,更给农村带来了新的文化活力。
实践证明,知识青年在农村去,融入在贫下中农之中,得到了体格和意志的磨练,增长了社会实践知识,增长了才干,更重要的是真正学到了广大农民勤劳而纯朴的思想品德,与农村及农民建立了深厚情义,更加认识了农民,了解了农民,体练了农村生活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大量的知青返城被充实到各行各业的战线中,成为建设工业以及改革开放中的生力军,不过有的成为国家之栋梁,不少的因转制而成了下岗职工而自谋职员。
我亲眼见证了这场运动,也见证了运动的前前后后,有的人曽经通过伤痕文学的形式,不但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说得非常的糟,而且把普遍知青及农村基层干部也说得一无四处,进行污蔑和攻击,这是对时代不客观公正的表现,更不是实事求是面对历史的科学态度。
我不相信命运,但我相信爱情!这是一个真实的,跨越了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,感动了我很久,今生有缘的人,谁都拆不散!
爱国和永红是青梅竹马的一对,小时候玩过家家,上学了是同学,爱国知道永红早已芳心暗许了自己,他们说好了毕业后,等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就结婚成家。
谁也没想到,文化大革命的浪潮来得如此汹涌,爱国的父亲是大学老师,首当其冲被带上了“臭老九”帽子,成天游街批斗。爱国的母亲一向依赖丈夫惯了,也没什么主见,她不知道爱国的父亲究竟犯了怎样的弥天大罪?在焦虑不安与各种恐惧中,可怜的女人日渐憔悴,最后竟然一病不起,在爱国父亲被抓去一年后就断送了性命。
爱国的父亲虽是个文弱书生,骨子里却偏偏有一股知识分子的傲气!所以被抓后,没少受那些狂热激进分子的各种非人折磨。在得知妻子忧虑成疾,不治而亡的消息后,他一下子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念,在一个寒冬料峭的深夜,“畏罪自杀”了!
爱国也因为父亲的牵连,没办法继续上学了,那时候国家号召知识分子上山下乡,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!爱国自作主张,都没和永红商量一下,就直接报名去了偏远的新疆。之所以这么做,主要是他不想拖累永红!在他看来,这样悄悄地离开,不辞而别,彻底断了所有的念想,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!
爱国走了之后,永红发了疯似的,到处打听,逢人就问,可那个年代,消息闭塞,她又去哪里找他的爱国呢?既然找不到,永红就选择了笨的方法——死等,等一辈子,她相信爱国迟早有一天会回来找她的!
就这样,年复一年,永红天天望眼欲穿,不但没等到爱国回来,甚至连他的片言只语都没有!在这期间,永红拒绝了所有人给她介绍的对象,眼看着从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变成了二十大几的老姑娘,永红的母亲是天天劝:好闺女,不要傻等了!爱国现在还在不在这个世上都很难说,就这样搭上你一辈子值得吗?
也许是这么多年的等待,让永红彻底绝望了吧,最终,永红还是拗不过父母,随便找了个人嫁了!男的是工厂职工,人很本分,也不介意永红与爱国的恋情,婚后对永红也一直很好。
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着,随着儿女们一天天长大、结婚成家、有了自己的孩子,永红也慢慢淡忘了爱国这个人,以及属于她们的过往!永红的老伴在不到六十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,永红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伤心欲绝,她觉得生老病死每个人都逃不脱,或早或晚的事,她与老伴这辈子也就那样,谈不上什么爱与不爱,平平淡淡过日子而已!
爱国去了新疆后,由于那边紧缺师资,爱国就被安排到了当地一所学校去当老师。经历了这么多的变故,爱国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教书育人上。这期间也曾不断有人给他牵线搭桥,奈何爱国心里满满的都是永红,再也没有位置装得下别人了!
就这样年复一年,直到文革结束,那时候爱国是可以选择返城的,但是他的父母都已故去,永红也应该早就嫁人,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了吧?回去也只是徒增伤感而已,倒不如安守边疆,平平淡淡的了此一生!
于是爱国把对永红的爱深埋心底,不联系不打扰!多少个日日夜夜,他也曾辗转难眠,可一想到要是真的见面了,又能如何呢?自己一个人受苦就足够了,何必再拖上永红呢?只要她一切都好,自己又夫复何求?
2010年,早已退休的爱国,还是决定去自己原来的城市看看。不为别的,只因为那里有自己的青春与记忆!按照脑子里多年前的印象,爱国来到了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。一切早已物是人非,城市的变化太大了,他再也找不回记忆中的石库门了!
在外漂泊了半个世纪,爱国在这里已经没什么故旧亲朋了,本来他回来也只是为了了却回乡再看一眼的心愿,爱国计划待两天就打道回府。可没想到,这还没到两天,他就感冒咳嗽了,只得去附近的医院去看看。
在医院里做完检查后,医生说他没什么大碍,开了点药。爱国反正也没什么事,就在医院里溜达了起来,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住院部的楼前,好多病人穿着病号服,在花园里散步、透气。不远处,有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,由一个中年女子推着慢慢闲逛。
爱国本没有在意,可就在他们快要擦肩而过的时候,轮椅上女人的说话声,让爱国的心为之一颤,这个嗓音他多少年不曾听过了,却永远也不会忘,太像她了!爱国停住了脚步,仔细打量了一下轮椅上的病患,虽然穿着病号服,满头银发,但依稀还有自己心心念念的意中人的模样!
爱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又跟着她们走了几步,推轮椅的中年女子感觉他很奇怪,有点没好气,但也没发作。“永红”,爱国试着叫了一声,轮椅上的老者转过头来,看着一旁的爱国。可看着看着,她就流下了泪来,大颗大颗的滚滚而下,止都止不住,“真的是你吗?你是爱国吗?”
爱国没说话,也是喉头发紧,眼眶发热,无声地点了点头。恍惚如做梦一般,谁都没想到,他们两个人,隔了半个世纪,竟然还能再次重逢!永红指着身后的女子告诉爱国,这是她的女儿,她还有一个儿子,兄妹俩轮流着来医院照顾她。
永红的女儿与爱国打了个招呼后,就悄悄地闪到一旁去了,两个老人有诉不完的衷肠,永红更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,期间还多次用拳头捶打爱国,爱国就像一个知道自己犯了大错的孩子,不躲不闪,任由她捶打!
永红的身体本没什么大毛病,属于多年忧思形成的心病。这次偶遇爱国,她的心情大好,竟然很快就痊愈了!真应了那句心病还须心药医的话,比医院开的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!
永红的子女在得知爱国这些年一直孤身一人时,是既唏嘘又感动,爱国叔叔和母亲的事情,他们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,他们也清楚,自己母亲这辈子深爱的只是爱国叔叔一个人!现在他们的父亲已经去世快十年了,这对有情人理应在一起!
于是在永红儿女们的不断撮合下,永红与爱国这对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恋人,终于走到了一起!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很多人,盛大的婚礼现场,来了好多素不相识的人,他们纷纷给新郎新娘,送去了发自内心的祝福!
知青的故事我们不用听说,走过那个年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和自身的故事。那些曾经的故事,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浮现。 没有下过乡的人不理解其中的苦涩味道,当年在城市里还是16岁的孩童的年龄,一夜之间到了农村当上农民,老贫下中农就是生活中的榜样,这就是接受再教育的方式。 我们下乡时候是个青年点,条件相比之下要好点。经过一年的手工制砖第二年有了简单的机械设备,二十四小时的不停机生产,我们分成两大班作业。特别是晩上6时接班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6点,繁重的体力劳动十分辛苦。有一名男知青到机器旁边取东西,一不小心穿的裤子角被机器齿轮??缴了进去,他大声喊叫,但是机器的轰鸣声掩盖了他的求救声音。一名女知青发现了,看到骨头鲜血四溅一下昏了过去。齿轮??像绞肉机一样不停的咬合着他的大腿。电工发现了这个事故及时的拉下电闸,大家拿来工具搬手将机器设备卸掉,有人用一根绳子绑住流血的大腿。在后半夜时分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农村哪来的交通车,大家推来一台手推车把他放在上面,一群男知青连拉带推跑了起来,向十公里处的城市飞跑。累了后面的人就换上来,像接力一样让手推车保持一定的速度。都是十八岁左右的孩子,一气之下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一个医院。 我们把医生从梦中惊醒,他们看了半昏迷的伤者,说了让我们大吃一惊的话。“去挂号截肢”,我们相互看了一眼,求求大夫可以手术治疗一下,千万别截肢。大夫告诉我们在不截去坏腿生命危险,快去交钱吧。我们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,大约有二十多元钱。医院知道我们是知青也没有难为我们,让天亮后在交一百元钱。手术很成功,知青之间献点血不是什么问题。 后来失去一支腿的知青照顾返城了,安排到一个小集体单位学徒修理手表??。
知青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出现的,他们响应毛主席的号召,来到农村这个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,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。
我们大队来了两批知青,一批是上海的,一批是青岛市的,他们绝大部分人后来都回去工作了,只有极个别的留下了,并且他们的生活不是很好。
我连襟就是其中一个,他本事是青岛人,来到我们大队时和我大姨子结了婚,就没有回城,后来虽然也安排了工作,但日子过得很艰难,因为全家就靠他一个人的工资生活。后来又赶上了下岗,他也失业了,生活更是雪上加霜,最后在贫穷当中吃安眠药结束了他的一生。
还有一位是上海人,他也是和我们大队上的姑娘结婚了,他的日子也不好过,他没有回上海,因为犯过事,工作也没了,又加上自己有病,生活可想而知了。
知青留在农村的不多,过的好的人更是凤毛麟角。
我们东北那里的知青生活很艰苦。我们青年点冬天没有取暖设施,白天吃饭要戴手套,晚上睡觉要戴帽子,没事的时候要把手放在袖口里。我们青年点有十几名女生,她们早上起来洗脸梳头,洗脸用烧热的水还可以,当用木梳梳头时,木梳梳下来的都是冰渣。夜里解手,屋里有尿桶,下炕要快,完事赶紧钻进被窝,不然就会冻得发抖。